農民保險喪葬津貼如何申請?

生命禮儀-禮御生命美學  


一、 請領資格
   被保險人死亡時由支出殯葬費之人領取喪葬津貼。

二、 給付標準
   按被保險人死亡發生當月之投保金額,一次給與十五個月。

三、 請領手續
   請領喪葬津貼應備下列書據證件,送所屬投保農會轉本局核處
    i.  喪葬津貼給付申請書兼給付收據。(應詳填並加蓋投保單位、負責人、經辦人及請領人印章)
    ii.  死亡診斷書或檢察官相驗死體證明書(死亡宣告者為判決書)。
    iii.  載有死亡日期之戶籍謄本。
    iv.  申請人如以養子女身分請領者,應檢具記載有收養日期登記之戶籍謄本或檢附殮葬證明文件。
    v.  被保險人與請領人非同一戶籍者,又無法判別其親屬關係時,應同時檢附申請人現住址戶籍謄本或檢附殮葬證明文件。
    vi.  申請人非被保險人二親等內之親屬者,應檢具支出殯葬費證明文件(如治喪費用開支單據,抬頭請填申請人姓名)。
    vii. 加保農地之地籍謄本或承租契約等相關資料。



*有關勞工保險死亡給付及農民保險死亡給付的資訊,您亦可向勞工保險局查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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