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死亡證明:
1.壽終正(內)寢:請檢具公(私)立醫院、衛生所證明,或接體至殯儀館由法醫開立死亡證明。
2.住院不治者:持往生者之身份證或戶籍謄本和任一家屬之身份證、印章由主治大夫開立。
3.意外事故者:通知管區派出所作筆錄後,報請檢察官、法醫相驗後開立死亡證明書。「法醫開立死亡證明書須備往生者及申請人身份證」
※ 除戶謄本:死亡證明、戶口名簿、身份證(往生者)、家屬身份證、印章持上述證件至各戶政事務所辦理。
※ 各項保險申請:各項保險申請如勞保、公保、農保、漁保、軍保、團保、福保、學生平安保險、私人保險公司等,皆可依規定向有關單位申請喪葬補助。
※ 公司行號喪葬補助 :
1.可向任職公司、行號人事科詢問。
2.各項保險申請如勞保、公保、農保、漁保、軍保、團保、福保、學生平安保險、私人保險公司等,皆可依規定向有關單位申請喪葬補助。
※ 低收入戶(或有貧民證者)之社會補助可向社會局申請:
1.可向社會局申請。
2.經向當地公所民政課洽喪葬補助業務諮詢。
台北市勞保局 02-2396-1266
台北市社會局 02-2720-8889
3.死亡證明+火葬許可證+除戶證明+申請人身份證、印章至相關部門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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