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對親人的往生,悲痛傷心之際,身後諸多庶務事項待辦理,為讓您在短時間內有基本之瞭解,並於法定期間內提出行政申請,茲整理相關法令及申請文書等注意大綱。內容包含戶籍登記、財產移轉、勞工保險、農民保險、……等相關事宜,供您參閱。
死亡戶籍登記(除戶登記/除戶申請/應附文件)
一、法令依據:
戶籍法、戶籍法施行細則、民法。
二、申請人
i. 配偶、親屬、戶長、同居人、經理殮葬人、死亡者死亡時之房屋或土地管理人。
ii. 利害關係人(無前項之申請人時)
iii. 受委託人
三、受理機關:
各戶政事務所。
四、應附文件:
死亡診斷書、相驗屍體證明書或其他足資證明死亡文件、死亡者戶口名簿、國民身分證(收、繳)、有配偶者配偶得換領國民身分證、申請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、委託他人申請者,應附委託書、死亡宣告者附法院判決書、國外死亡者,有關外文證明文件均應經我駐外單位驗證,並翻譯成中文經法院或任何地區之民間公證人認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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