禮御生命美學生命禮儀服務  


 


  從發現有輕度失智開始,患者本身就該隨時讓自己身上帶有可供辨識身分的證明文件或物件(可由家屬幫患者準備),例如:


1.名片:可以是患者本身或家屬的名片,上頭可印有姓名、住址及聯絡電話等。名片最為方便,但缺點是在換了衣服之後,就忘了要將名片放進去,所以要養成習慣。


2.在患者的隨身物品上註明聯絡方式:例如鑰匙圈、打火機、香菸盒、皮夾等。


3.在衣服上繡名字及聯絡電話:每一件衣服都得繡上資料,否則會發生換了衣服就沒有聯絡資料的狀況。


4.防走失手鍊(愛心手鍊):可以申請防走失手鍊,或自己打造一條刻有聯絡方式的鍊子(但要記得鍊子不要太豪華,以免引起歹徒的覬覦)。防走失手鍊不易拆掉,也不會有像名片一樣須隨衣服更換的問題,是一個較佳的方式。


5.紋身貼紙:之前曾有家屬在患者身上刺青,雖然好用,但方法較極端,建議可以紋身貼紙代替,不過需訂製且一段時間後得重新更換。


6.佩戴具衞星定位功能的手機或機子:這類產品可幫助尋找走失的患者,但這並非萬無一失,家屬的細心照料才是最重要的。


7.指紋捺印:指紋是每個人身上隨時可得、獨一無二的識別系統。為了失智症患者的安全,警政署提供指紋印服務,患者萬一走失時,警政系統可依其指紋,更快協助患者找到回家的路。


 


  除了上述可準備的物件之外,最重要的是,與患者一同外出,在人多擁擠的場所以及進出電梯時,務必緊握患者的手,以免失散。


 


節錄自 失智症照護指南
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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